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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會員因工作而感染新冠肺炎經確診者,可申領「關懷慰問金」3萬元

日期:2022-06-01

 

 (會員權益)轉知全聯會通知

一、新光人壽提供醫護保戶,因工作確診新冠肺炎「關懷慰問金」,請符合申請資格之會員於1031日前提出申請

二、由於全聯會委由新光人壽保險公司承辦「會員團體壽險」,故本會會員因工作而感染新冠肺炎經確診者,可申領「關懷慰問金」3萬元。

※確診期間:1110426日至1110531日。

※申請期限:1111031日前提出申請。

※請領之相關規定請電洽新光人壽保險公司客戶服務專線0800-031-115或請參閱新光人壽「關懷慰問金」網站https://www.skl.com.tw/50c2c20514.html

※有關「因工作而感染經確診者」係指有收治新冠肺炎醫療院所之急診室、負壓隔離病房以及加護病房之醫師及護理師為限。 

★醫護人員慰問金係屬關懷給付性質,新光人壽公司保留依實際狀況調整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