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專業的學術研討

資訊豐富的交流平台
公佈欄
首頁 > 最新訊息 > 公佈欄

有關「執行職務意外暴露愛滋病毒後預防性投藥」事宜

日期:2026-08-19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5年8月19日中市衛疾字第11520098702號函。

主旨:有關「執行職務意外暴露愛滋病毒後預防性投藥」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5年8月11日疾管中區管字第1151700284號書函辦理。
 
二、為保障執業醫事人員及警消人員值勤安全與健康,請會員如執行職務發生意外暴露,請於72小時內儘速就醫,若經醫師評估需使用預防性投藥者,請務必遵醫囑完成療程,並按追蹤時程(暴露當時、暴露後4~6週及暴露後12週)完成追蹤檢驗,俟完成暴露後12週追蹤檢驗後,即可備齊相關資料由暴露者之執業單位函文予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初審。另補助費用申請應自暴露日起至遲6個月內向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提出,逾期則不予受理。
 
三、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指定醫院,加強診療醫師對於有「執行職務意外暴露愛滋病毒後預防性投藥」需求之就醫民眾,應即時進行預防性投藥評估及處置,以確保投藥時效並保障民眾權益。
 
四、檢送「因執行職務意外暴露愛滋病毒事件之處理流程」及「因執行職務意外暴露愛滋病毒後預防性投藥 (oPEP)補助費用申請注意事項」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