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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欄
衛福部公 告修正「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
日期:2026-04-22
依據臺中市政府115年4月14日府授衛疾字第1150105788號函。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115年4月2日衛授疾字第1150100302號公告修正「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之公告掃描檔(含附件)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條第2項、第39條第2項、第44條第1項及第50條第4項規定暨衛生福利部115年4月2日衛授疾字第1150100305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