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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於115年3月17日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日期:2026-04-09

 

 主旨:行政院於115317日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5319日生效,請查照並惠轉 貴屬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5318FDA管字第 1159018542號函辦理。

二、本次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共計3項,說明如下:

()增列7-羥基帽柱木鹼(7-Hydroxymitragynine)為第三 級管制藥品。

()增列苯基乙基胺戊酮(N-Ethylpentedrone)為第三級管 制藥品。

()增列2-巰基依托咪酯(2-Mercapto Etomidate)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

三、自公告之生效日起,尚有留存上述增列管制藥品之機構業 者,請依規定申請管制藥品登記證,並於業務處所設置簿 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收支結存情形,並定期申報;機構業者如欲使用前述品項進行醫藥教育研究試驗者,事前向衛生福利部提出使用管制藥品申請,經核准後始得 使用;該等藥品之輸入、輸出、製造、販賣、購買及使用 等相關事宜,須確實遵照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辦理,以免違規受罰。

四、檢附行政院115317日院臺衛字第1151005328號公告影 本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表各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