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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醫療機構施行醫療機構美容醫學項目登記事宜

日期:2026-03-13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5年2月26日中市衛醫字第1150019341號函。

主旨:有關醫療機構施行醫療機構美容醫學項目登記事宜,詳如說明,請轉知所屬依規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下簡稱特管法)114年12月31日修正發布條文(115年1月1日施行)辦理。
 
二、旨揭法規修正規定略以:
 
(一)名詞定義:
 
1、美容醫學手術(新增):指眼、鼻、耳、顱顏、胸、腹之整形,毛囊單位移植術之植髮、削骨、拉皮、自體脂肪移植、抽脂、生殖器整形,及其他改變身體外觀之手術。
2、特定美容醫學手術:指美容醫學手術中之削骨、中臉部、全臉部拉皮、單次脂肪抽出量達一千五百毫升、單次脂肪及體液總抽出量達五千毫升、全身麻醉之抽脂、腹部整形、鼻整形、義乳植入之乳房整形及全身拉皮手術、全身麻醉之生殖器整形。
3、特定美容醫學處置(新增):含光電、針劑注射、毛囊單位摘取術及其他未以帶狀方式切除頭皮取得毛囊之植髮等。
 
(二)執行醫師資格簡述如下(詳見特管法規定或附件登記表):
1、特定美容醫學手術:該法第26條所定之專科醫師類別,並有美容醫學手術至少32小時訓練證明。
2、美容醫學手術:
(1)該法第25條所定之專科醫師類別,並有美容醫學手術至少32小時訓練證明。
(2)未具專科醫師資格者,應有115年1月1日前施行美容醫學手術達30例以上之證明,且於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期間前完成美容醫學手術至少32小時相關訓練並取得證明。
3、特定美容醫學處置:
(1)具專科醫師資格。
(2)未具專科醫師資格者須完成PGY訓練,並有特定美容醫學處置至少32小時相關訓練證明。
(3)108年8月1日前畢業未具專科醫師資格者,應有115年1月1日前施行特定美容醫學處置達32例以上之證明,且於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相關訓練32小時以上並取得證明。
4、執行上述業務之醫師應每3年應接受相關繼續教育課程至少24小時,並取得證明。
 
三、請執行美容醫療項目之院所填寫登記表單1式2份,並檢附相關資料或證明文件資料至本局俾利辦理登記事宜,相關表單請逕至衛生局網站下載(路徑:首頁>專業服務>醫事管理>醫事人員、醫事機構>美容醫學資料登記表,網址: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26781/Lpsimple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