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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颱風致積水增加,請院所落實登革熱防治並加強衛教宣導,降低流行風險
日期:2025-07-24
依據臺中市政府114年7月15日府授衛疾字第11402010881號函。
主旨:因應颱風過境造成各地強降雨,致環境中積水容器增加,請醫療院所依登革熱防治工作指引確實落實登革熱相關防治工作,並加強民眾衛教宣導,以降低登革熱流行風險,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7月9日衛授疾字第1140200687號函辦理。
二、本府前於114年5月8日府授衛疾字第11401263331號函請落實相關防治(諒達)。
三、依據該部疾病管制署監測資料,本(114)年截至7月7日,累計89例登革熱境外移入病例,為近6年同期累計數次高,登革熱流行疫情風險高。
四、為阻絕登革熱境外移入風險,請貴院強化院所周遭戶內、外容器減量及孳生源清除,並請提高登革熱通報警覺,落實TOCC問診,並適時使用「登革熱NS1抗原快速診斷試劑」,強化防治整備工作,以降低疾病傳播風險。
五、為鼓勵通報及縮短登革熱/屈公病等蟲媒類傳染病疾病隱藏期,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前於同(114)年2月8日中市衛疾字第1140012649號函知本市醫療院所,如經發現疑似個案,且完成NS1快篩採檢,採集檢體並完成登革熱個案通報及檢體送驗,即符合「114年臺中市醫療院所NS1快篩採檢費核撥方案」之核撥對象,每案核予採檢費新臺幣200元;惟如院所使用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提供之公費「登革熱NS1抗原快速診斷試劑」時,請勿再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申請「登革熱NS1抗原快速診斷試劑」費用核付,以符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規定。
六、另為鼓勵疑似個案通報,縮短登革熱疾病隱藏期,本市醫院發現居住或設籍本市之民眾疑似登革熱感染時,如符合完成通報、NS1快篩、血清採檢,且經中央實驗室檢驗為陽性者,由本府衛生局核發通報醫師每位病例1,000元獎勵禮券,且獎勵不限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