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專業的學術研討
資訊豐富的交流平台
公佈欄
轉知衛生福利部「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第三點第三款附表三之三、附表三之四、第七款附表七之三、附表七之四、第十款附件三勘誤表1份
日期:2025-02-14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4年2月7日中市衛保字第1140011563號函。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第三點第三款附表三之三、附表三之四、第七款附表七之三、附表七之四、第十款附件三勘誤表1份,請惠予轉知貴會會員,請查照修正。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1月24日衛授國字第1141460023號函辦理。
二、有關衛生福利部「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修正規定,本局前於113年12月30日以中市衛保字第1130173257號函諒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