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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COVID 19疫苗再次開放合約院所申請
日期:2021-07-07
臺中市COVID 19疫苗再次開放合約院所申請
一、 申請資格:
原為常規預防接種院所或流感合約院所,且為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或醫療院所醫師須為 家醫科、內科、兒科或其他專科醫師。
二、 所需時間:
1. 若非原常規院所,冷藏設備溫度監測需 2 週時間,俟溫度穩定後始依疫苗量通知領取 請攜帶保冷設備 。
2. 合約簽訂約需 1 週 非原常規或流感診所則視衛生所人力情形而定 。
三、 有意願之醫療院所
1. 地區醫院申請資料請送本局疾病管制科,聯絡電話 25265394*3560 林小姐 、
2. 診所請洽各轄區衛生所。
四、 合約相關資料及申請 表單請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下載。
五、 截止日期: 110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