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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欄
轉知衛生福利部修訂之「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
日期:2020-07-17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9年6月30日全醫聯字第1090000762號函。
二、轉知衛生福利部修訂之「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如附件)。
三、修訂旨揭方案,自109年6月17日公告日生效,本次修訂特約單位,除原參加全民健保「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或「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之診所,新增地區醫院或區域醫院。
四、有關本次修訂生效前已派案之個案,各縣市政府將輔導特約單位依原訂期限,完成長期照護醫師意見書之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