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專業的學術研討
資訊豐富的交流平台
公佈欄
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並自107年8月1日生效
日期:2018-07-30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7年7月25日全醫聯字第1070000999號函。
二、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並自107年8月1日生效,檢送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規定、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發布令影本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