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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欄
「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修正草案,業經衛生福利部部於中華民國107年3月16日以衛授食字第1071800170號公告預告
日期:2018-04-10
一、依據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107年3月22日中市衛食藥字第1070003363號函。
二、預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草案。
三、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項。
三、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草案如下:
(一) 增列1-( 噻吩-2- 基)-2- 甲基胺丙烷[1-(Thiophen-2-yl)-2-methylaminopropane 、Methiopropamine、MPA]為第三級管制藥品。
(二) 增列甲基苄基卡西酮(Methyl-N-benzylcathinone、Benzedrone、MBC)為第三級管制藥品,包括2-Methyl-Nbenzylcathinone(2-MBC)、3-Methyl-N-benzylcathinone(3-MBC)及4-Methyl-N-benzylcathinone(4-MBC)等三種位置異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