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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香港商戈爾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回收「"戈爾"普瑞得福心包膜代用膜(衛署醫器輸字第007726號)」醫療器材一案
日期:2026-10-16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5年10月8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50124097號函。
主旨:轉知有關香港商戈爾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回收「"戈爾"普瑞得福心包膜代用膜(衛署醫器輸字第007726號)」醫療器材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5年10月7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153145313號函及衛生福利部115年10月5日衛授食字第1151610738號函辦理。
二、案係旨揭醫療器材,特定批號因標籤之型號標註錯誤,可能有導致需改用其他產品,或延長手術時間之風險,故啟動回收作業。案經評估,本案受影響產品(如附件所列)依衛生福利部核判係屬第二級回收。
三、為保障民眾使用安全,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產品應配合下架回收事宜。
四、檢附應回收產品型號及批號資料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