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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欣東陞有限公司」製造販售之「"欣東陞"矯正鏡片(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6155號),製造日期:2018年6月1日」醫療器材醫療器材回收一案
日期:2026-06-02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5年6月1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50064771號函。
主旨:轉知有關「欣東陞有限公司」製造販售之「"欣東陞" 矯正鏡片 (未滅菌) (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6155號),製造日期:2018年6月1日」醫療器材醫療器材回收一案,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15年5月28日南市衛食藥字第1150062776B號函辦理。
二、旨揭醫療器材標籤未標示「警告、注意事項、使用限制或預期可預見之副作用」、「許可證所有人地址」,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3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8條規定辦理回收事宜。
三、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58條及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本案係屬第三級回收,請轉知所屬會員,倘有陳列販售旨揭醫療器材,應配合旨揭公司回收作業,以維護民眾安全及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