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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成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輸入之「SWIVELLIFTINGSEATCARSEAT(SWIVELSEATPLUS+)」等4項醫療器材回收一案
日期:2025-09-22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4年9月18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40117672號函。
主旨:轉知有關「成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輸入之「SWIVEL LIFTING SEAT CAR SEAT(SWIVEL SEAT PLUS+)」等4項醫療器材回收一案,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9月15日府衛藥字第1140264465號函辦理。
二、案係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查獲旨揭公司分別於113年6月18日及113年10月21日報運進口「SWIVEL LIFTING SEAT CAR SEAT(SWIVEL SEAT PLUS+)」、「SEAT OF SWIVEL SEAT PLUS+」、「SWIVEL SEAT PLUS」及「SWIVEL SEAT PLUS+」等4項產品,嗣經該關皆以C1免審免驗方式提領在案,復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回復該關114年3月4日通關疑義暨權貴機關答復聯絡單屬性判定皆應以醫療器材管理,惟旨揭公司未經申請查驗登記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登錄文件或核准輸入之文件即輸入,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
三、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58條及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本案係屬第一級回收,請轉知所屬會員,倘有陳列販售旨揭醫療器材,應配合旨揭公司回收作業,以維護民眾安全及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