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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器材回收(註銷)、許可證廢止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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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達豫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製售之「“健妮"醫療彈性襪(未滅菌)(衛署醫器製壹字第001991號)(批號:A05-92、A05-76)」醫療器材回收一案

日期:2025-04-25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4年4月21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40046635號函。

主旨:轉知有關「達豫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製售之「“健妮"醫療彈性襪 (未滅菌)(衛署醫器製壹字第001991號)(批號:A05-92、A05-76)」醫療器材回收一案,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4月18日府授衛藥字第1140151337號函辦理。
 
二、案內「“健妮"醫療彈性襪(未滅菌)(衛署醫器製壹字第001991號)(批號:A05-92、A05-76)」醫療器材,分別由高雄市橋頭區衛生所於114年3月17日至安麗兒藥局橋頭店(高雄市橋頭區隆豐路148號)及高雄市苓雅區衛生所於114年3月17日至御康藥局(高雄市苓雅區光華一路35號1樓)查獲上
揭2批產品,其外包裝未標示用途、效能、警告、注意事項、使用限制或預期可預見之副作用等,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
 
三、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58條及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本案係屬第三級回收,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旨揭公司辦理回收事宜,以維護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