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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台灣羅氏醫療診斷設備股份有限公司販售之「羅氏速讚採血筆專用採血針(滅菌)」(衛署醫器輸壹字第011935號),涉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需回收一案

日期:2024-04-03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3年3月20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30034905號函。

主旨:轉知有關台灣羅氏醫療診斷設備股份有限公司販售之「羅氏速讚採血筆專用採血針(滅菌)」(衛署醫器輸壹字第011935 號)(保存期限:2025-10- 01、批號:(10)GRI360),涉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需回收一案,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3年3月18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1330234072號函辦理。
 
二、案係高雄市旗津區衛生所於113年3月11日至「杏一醫療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旗津院內門市部(高雄市旗津區旗港路33號2樓)」查獲旨揭產品(保存期限:2025-10- 01、批號:(10)GRI360),未標示效能、用途或適應症,以及未標示警告、注意事項、使用限制或預期可預見之副作用,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
 
三、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58條及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為保障民眾使用安全,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產品請配合旨揭公司下架回收事宜,以維護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