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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小東企業有限公司」製售之醫療器材(詳如說明段)回收

日期:2024-01-12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3年1月10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30000941號函。

主旨:轉知「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小東企業有限公司」製售之醫療器材(詳如說明段)回收,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倘有陳列販售案內醫療器材,應配合廠商回收作業。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3年1月2日府授衛藥字第1120521741、1120521756號及113年1月8日府授衛藥字第1130008527A號函辦理。
 
二、案內回收之醫療器材及原因如下:
(一)「MONSTERS」(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8558號、製造日期:2022年2月8日、批號:20220208、許可證持有人: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彌陀區衛生所於112年10月25日派員至「宜兒樂婦嬰用品橋頭店」查獲該產品外包裝未依規定標示,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
(二)「“小東”彈性繃帶(未滅菌)」(衛署醫器製壹字第002515號、製造日期2023年6月6日、批號:20230604、許可證持有人:小東企業有限公司):南投縣政府衛生局於112年10月31日派員至轄內東陽醫療器材用品行查獲該產品外包裝未依規定標示,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
 
三、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58條及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本案係屬第三級回收,請轉知所屬會員,倘有陳列販售前揭產品,應配合旨揭公司辦理回收事宜,以維護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