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醫事機構違規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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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發揮同儕制約精神,特此檢送104216日至226日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違規態樣,對院所申報異常費用不僅其遭致扣款,亦連帶扣減西醫基層全體總額。

院所違規態樣

(摘要節錄)

院所違規事證

(摘要節錄)

處分條款

(條文摘要節錄)

處分結果

未依處方箋、病歷或其他紀錄之記載提供醫事服務

申報未依處方箋、病歷或其他紀錄之記載提供醫事服務之醫療費用

 

特管辦法第37條第1項第1款規定,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未依處方箋、病歷或其他紀錄之記載提供醫事服務,以保險人公告各該分區總額最近一季確認之平均點值計算,扣減申報之相關醫療費用之十倍金額。

追扣醫療費用126,979元;扣減醫療費用1,269,790

未依處方箋、病歷或其他紀錄之記載提供醫事服務

申報未依處方箋、病歷或其他紀錄之記載提供醫事服務之醫療費用

 

特管辦法第37條第1項第1款規定,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未依處方箋、病歷或其他紀錄之記載提供醫事服務,以保險人公告各該分區總額最近一季確認之平均點值計算,扣減申報之相關醫療費用之十倍金額。

追扣醫療費用2,460元;扣減醫療費用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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