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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會員推薦符合全聯會台灣醫療典範獎受獎資格者

日期:2018-07-10

 

一、活動宗旨:藉由表揚在醫療工作中有特殊貢獻的醫師,來彰顯默默奉獻、堅守崗位、濟世救人的醫者情懷,以期重塑醫師仁心仁術的美好專業形象,爭取社會大眾對醫師的認同與信賴,進而改善醫病關係,提升我國醫療品質,增進民眾健康福祉。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三、獎項名額:基層醫師及醫院服務醫師共10名至15名,並依基層醫師與醫院服務醫師當年度6月底人數比例分配名額。但候選人資格未達標準或貢獻度不夠深入時,名額得從缺。

四、獎勵方式:得獎人每名頒發獎狀、獎座及獎金2萬元。

五、受獎資格:限執業年資達20年(含)以上之全聯會會員,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①服務:凡在基層、偏遠地區或從事特殊醫療衛生工作,有關懷生命、視病猶親、以醫療關懷人群及社會有具體事蹟,或關懷社區熱心公益著有聲望者。

②教學:致力於推廣醫學教育、醫學倫理、醫療政策有貢獻者。

③研究:醫學學術專業領域有特殊研究貢獻者。

④國際:拓展醫療外交、醫療援助有具體成就者。

未獲全國性醫療相關獎項之殊榮者優先。

六、推薦方式:縣市醫師公會、醫療院所或兩名以上全聯會會員具名推薦,書明推薦理由及具體事實,並附相關證明。全聯會現任理監事、秘書長、副秘書長不得參選。

七、受理推薦日期:每年61日至731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傳真以收件日為準)。

八、審核方式:

①符合推薦方式。

②附上必備證件。

③嚴格評審,書面審核或訪談。

④基層醫師及醫院服務醫師分別評審、分別採取評分方式評選;評分項目:基層醫師-a.推薦事蹟與醫療典範獎精神符合度(總分:4分)、b.服務地區偏遠度(總分:3)c.對當地醫療之貢獻影響度、不可取代性與醫病關係(總分:3);醫院服務醫師-a.推薦事蹟與醫療典範獎精神符合度(總分:5分)、b.致力推廣醫學教育、醫學倫理、醫療政策貢獻度(總分:3分)、c.醫學學術專業領域特殊研究貢獻度(總分:1分)、d.拓展醫療外交、醫療援助具體成就度(總分:1分)。

⑤評審結果採初審及複審二階段評分各佔50%加總之總分排序決定。

九、本獎表揚辦法及推荐表格電子檔請至全聯會網站(http://www.tma.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