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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 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

日期:2018-06-06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7年5月22日全醫聯字第1070000668號函。

 二、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詳如以下說明。

 三、107年5月10日健保審字第1070035257號公告暫予支付特殊材料「"奧林柏斯" 止血夾固定裝置組─結紮環」共2項暨其給付規定。

 四、107年5月10日健保審字第1070035298號公告暫予支付特殊材料「“尼奧麥迪克”雷泌克司男性尿道懸吊帶系統」暨其給付規定。

 五、107年5月10日健保審字第1070055441號公告異動含panitumumab成分藥品Vectibix solution for infusion共1品項之支付價暨修訂其藥品給付規定。

 六、107年5月11日健保審字第1070053924B號函有關全民健康保險已支付特殊材料「直線型自動縫合器」類別品項共9項之健保支付點數調整一案(詳如附件),因已達價量協議所議定之申報數量,爰支付點數由10,000點調整至9,000點,並自107年7月1日生效。

 七、107年5月14日健保審字第1070035344號公告修訂含「Daclatasvir(如Daklinza)及asunaprevir(如Sunvepra)」、「Ombitasvir/paritaprevir/ ritonavir(如Viekirax)及dasabuvir (如Exviera)」、「Elbasvir/grazoprevir(如Zepatier)」、「Sofosbuvir/ledipasvir(如Harvoni)」及「Sofosbuvir(如Sovaldi)」成分藥品之給付規定。

 八、附件頁數過多,為響應節能減碳活動,敬請自行於該署全球資訊網公告欄擷取。